直接用美元换算,根据大米、石油、黄金、肉、蛋等物品来换算通胀率,折中一下大概是现在的10左右。
那么2万美元相当于现在的20万美元,也就是140多万人民币。
10万英镑的话……她不太清楚,应该有千万之多吧。
总之,如果能顺利兑付,这是一笔很可观的启动资金。
确实是豪门资本家的底子,毕竟真正大头的是盒子里那些已经失效的票据,大多银行、银号已经倒闭,还有被时代淘汰的法币以及可充当现金的庄票。
原主的外祖母家底比她想象得要厚重,这是几代人的积累。
这些钱如果到港城,无论是用于一家人的生活支出,还是创业资本,都足够了。
最重要的是——
1967年之后,香江地产崩盘,市场低迷,商人逃港,是抄底房地产的最好时机。
林薇曾经看过一个穿越电影②,主角提醒地产商说67年房地产大跌,届时逢低买入,有多少吃多少。
10万英镑的初始基金,足够她去运作,在67年之前,最大限度地积累资金。
林薇有足够的信心,可以在港城施展抱负。
一旁的方墨柏显然比她信心更足,兴致勃勃地道:“妈——咱们一起去港城吧,一定能赚大钱。”
结果他话音一落,后脑勺就让人呼了一巴掌。
方廉新站在他身后,神色讥诮:“你怎么不去美国,港城哪里装得下你?”
方墨柏知道父亲在讽刺他,心里老大不爽:“我倒是想,还不是你个老古板,我早就去美帝赚美刀——”
“混账!”
林涵芝拉住犟头的儿子:“少说几句。”
林薇见老爷子气成这样,准备好的话也硬生生地憋了回去。
道阻且长。
方廉新让他们不要和外人提起这件事,仔细地嘱咐了一番,夫妻俩才带着略显沉重而复杂的心情,离开林薇的房间。
屋子里只剩下林薇一个人。
有些冷,林薇披了薄毯坐在书桌前,翻开了那本日记,忍不住轻叹了口气。
过了一会儿,她将日记调转了一下,从后面翻开。
提起笔在空白处提笔写道——
「1965年2月14日星期日晴
如果明天早上起来一切归于原位,请务必做到以下几点:
1、解决李川,不管用什么办法,让其失去行动能力。
2、1966年春节之前说服家里人去往港城,记得带上那个樟木箱子
3、1967-1969年在港城买地,有多少买进多
4.相信宋晔(可以无视),远离石敬尘(这是重点!)」
林薇停下笔,紧了一下身上的毯子。
过了一会儿,她想了想,又在底下加了一句话——
「4月9日民国女画家陆小曼逝世」
原主喜欢陆小曼,很喜欢对方的书画作品,尤其是书法。
虽然这个做法有点荒唐,但她想万一呢,万一明天一觉醒来,就各归各位了呢?
她要为原主做些什么,不能让她走上辈子的老路,这些鲜活的人们不该死去。
林薇摩挲着日记上的纹路,或许人真的只有在抑郁难解时才会想要写日记,她看到的内容,大多数都是方砚棠对苦难的控诉和对未来的迷茫。
无从发泄的苦闷,孤独绝望的眼泪,日记里记述了她如浮萍一般的人生,辗转流离,无处可依。
人们总说既然解决不了,便接受现实,但现实却往往很难让人“接受”。
希望方砚棠这辈子会收获一个完满的结局,和家人幸福地在一起。
怀着一些复杂难言的心情,林薇睡下了。
晚上,她做了很多的梦,看不清人,都是一些离得很远的剪影,一时热闹,一时萧条,熙熙攘攘,冷冷清清,她始终游离在外,莫名地悲伤。
这大概是原主的记忆,那样的人生,必然留下数不清的遗憾。
午夜梦回,心口缠绕的是焚骨噬心的仇恨,还是那些悔之不及的选择?
后悔吗?
再来一次,能否得偿所愿……
再次醒来的时候,林薇看着有些泛黄的屋顶,缓了很久,才确定自己现在是在哪里。
林薇起来收拾洗漱了一番,然后在林母的催促下,下楼吃饭。
结果不知道为什么,看见她下楼,家里的其他成员都是一脸惊愕的表情。
林薇也不知道自己哪里出了问题,难道是起得太早,原主有赖床的习惯?
不然为什么都盯着她看?
“你这又是和谁学的,弄得是什么鬼样子?”方父皱眉看着她。
啊?
鬼样子!在说她?
“不是挺好看吗,就是你这么穿不冷吗?”方墨柏夹了一筷子咸菜拌在粥里,“要出去吗,又跟小姐妹和好了?之前还说绝交了,也不想理人家了,你们女孩子可真是善变。”
说什么呢?
林薇疑惑地眨了一下眼,坐了下来。
林涵芝叹了口气,回身从沙发上抓了一件外套给她:“就知道臭美,感冒才好,又开始折腾了。”
林薇看着她递过来的外套,眉头能夹死一只苍蝇,那能叫衣服吗?那个颜色,这个质地,都不知道是用什么烂布做的,太丑了,她才不要穿。
林薇不觉得自己今天的打扮哪里有问题。
不过就是斜梳了头发,扎了一条浅绿色的发带,然后稍稍改了一下布拉吉的腰身和领口,弄得有设计感一点。
她实在没办法接受那么丑的连衣裙,如果不是太费时间,她还会把裙子再弄短几公分,让小腿的曲线完全露出来。
十六七岁的年纪,正是青春,稍稍打扮一下,不用化妆就青葱水嫩,周身流动着活泼的清新气质。
林涵芝见她一脸嫌弃的模样,气得过来伸手掐她。
“啊——疼,我不穿,我不冷。”林薇一边躲,一面犟嘴。
她是有底线的,才不穿这么丑的衣服。
林涵芝气得嗓子冒火,最后败下阵来,站起身去卧室翻出一件黑色的呢子大衣给她。
林薇看了看款式,勉强接过来穿上了,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,只得认命,不得不委曲求全。
她可真是命苦。
林涵芝见她一脸欠揍的表情,气得忍不住想给她几下,这闺女真的让他们养废了。
林薇装作看不见,目光看着桌上清汤寡水的早餐,没有一点食欲。
怎么就是六十年代呢,怎么不是穿越到未来呢?
过惯了奢华日子,冷不防地这么搞一下,要出人命的。
“在家里穿穿就好了,不要一个人到外面乱逛……”说着林涵芝嘱咐方墨柏,“看着点你妹妹,别让她乱跑。”
“我今天有事儿,哪儿有时间管她,再说我管得住吗?”
“我今天去买肉吧。”林薇盯着面前的咸菜粥,突然说道。
“买肉要早起排队,等你去,谁还能吃上肉?”方墨柏觉得她今天不正常,“食品站在哪儿你知道吗?不是又发烧了吧?净说些胡话。”
“那早上有人去买肉了吗?”林薇连忙去看林涵芝。
得到没有的答案后。
林薇心痛得无以复加,吃个肉怎么这么难?
看见小女儿此时捂着胸口做痛不欲生状,方廉新也是气不打一处来,直接把不事生产的女儿批判了一通,早饭给她上了一堂忆苦思甜的政治觉悟课。
林薇咬着牙,她忍!
等把你们这群人带到香江,我让你们知道什么叫做资本家穷奢极欲的生活,腐蚀瓦解你们的意志。
“你哪怕有人家宋晔半分的觉悟呢?”
方廉新拿宋晔和她做对比,说他“捡”到宋晔的时候,那孩子每天只吃一顿饭,将学校发的补助都给了家里,一分没留,全靠着在食堂帮忙,才能吃上一顿。
“你当他是什么好人,他就是骗你这种同情心泛滥的老头——”
第
9
章
“你是不是又皮痒了?”方父脸色一沉,又想揍儿子。
比起上赶子讨好的李川,方廉新对宋晔的喜欢多了些真心实意。
如果李川是花言巧语的投机者,那么宋晔就是不善言辞的老实人。
方墨柏梗着脖子:“你不信话,等老了被人骗,我可不养你。”他知道吃饭的时候,方父一般不伸手,还有母亲拦着,胆子比平时大一点。
“老子用你养!”方廉新眼睛一立。
林涵芝已经懒得理他们了。
如果不是看过日记,林薇也免不了对宋晔猜疑一番,至少要多一些防备。毕竟宋晔很可能也是想利用方父为自己牟利,他的隐藏更深,步步谋算,手段也更高明。
为了抑制逃港风潮,现在的管控非常严格,胶皮制品,游泳圈甚至是轮胎都不允许贩卖。
而方廉新却可以动用关系送他们离开,这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,而宋晔很有可能是因为这个原因而接近他们一家。
但是现在,林薇不会认为宋晔人品有什么问题。
一个人的品性如何,不在他说什么,而是在于他是怎么做的。
宋晔去港城后一直谨遵方父的嘱咐,照料原主,帮助她考上港大,面对方砚棠的羞辱和背叛,他始终都保持君子风度,甚至死后也将自己所有的一切都留给了已经成为前妻的方砚棠,让她后来有衣锦还乡的资本。
为人如此,确实是没什么可挑剔了。
但两父子这会儿却是谁也没能说服谁,还越说越起火。
“是,你方大炮多厉害?浑身上下都梆硬,铁嘴用来骂领导,铁腕用来打儿子,铁骨用来削政策,什么人民的公仆啊,你是人民的铁疙瘩,谁不服,就一炮蹦上天。”方墨柏也是勇的,说到一半,屁.股就已经离席了,反正已经吃完了,在外面混到晚上再回来。
“兔崽子!”方廉新反应过来后怒发冲冠,操起棍子就追,文人的气质荡然无存。
方墨柏跑得飞快,结果和刚上门的宋晔撞上了。
正主上门了,方墨柏不刺人几句心难受:“小土包子,又来蹭饭,当自己是上门女婿呢,你也配?早晚让你知道爷爷家的饭不是白吃的。”
“方墨柏!”身后的方廉新听见怒气暴涨。
方墨柏头也不回地撒腿就跑。
林薇全程都半张着嘴,徐徐地转过头去看林教授,结果林涵芝面无表情地起身去盛饭。
饭是给宋晔盛的,赶上饭点,他都是要留下吃饭的。
宋晔几乎就没怎么推拒,就坐下来吃饭了。
林薇也是佩服他,蹭饭能蹭得这么理直气壮本就少见,就刚才那种情况,换个人怕是就要羞窘难耐,不来一句莫欺少年穷都对不起他这张男主脸。
偏偏方廉新就喜欢宋晔这点,满足了他惜才爱才的师长情怀。
吃完饭,林薇殷勤地帮忙收拾碗筷,缠着林涵芝问她明天能不能让她去买肉。
林涵芝头也不抬:“你让宋晔陪你去百货公司,我让小萌留了一斤猪肉。”
所谓峰回路转,林薇猛地看着宋晔,黑亮的眸子莹润生光:“那走哇。”
宋晔错开目光,看向方父,只见对方摆摆手,一副头疼不已的模样,恨不得让他们赶紧走的模样。
吵一早上要吃肉了,姑娘让他养得又馋又懒,以后也不知道哪个能看上。
2月的羊城,气温有点凉,林薇在连衣裙的外面裹了一件黑色的呢子大衣,到了外面,她终于有种远离现代生活的不真实感。
灰扑扑的大街上仿佛就三个颜色——黑灰蓝,她这一身本不起眼的打扮,在人群中竟也有些时尚得格格不入。
宋晔今天还是一身黑蓝色的土布衣服,打了好几个补丁,依旧是小圈套大圈,除了干净一点,在林薇眼中真的是哪儿哪儿都看着难受。
可相比较,宋晔在人群中看起来反倒正常一点。
这一路上,宋晔几乎没怎么说话,原主形容他木讷无趣,但林薇对此持怀疑态度,能做生意的人,再木讷也是有限的。
“你家离得远吗?”
“还好。”
“你是怎么来的?”
“走路。”
林薇觉得宋晔有一种能力,那简洁的回答,慢吞吞的语调,能让谈话的气氛瞬间下降至冰点,陷入一种凝滞在空气中的尴尬。
“你几月份生日?”林薇又问。
宋晔刚要回答,林薇接着道:“等一下,我会算,我给你算一下。”
她掐着手指头,看向宋晔,信心满满地道:“11月对不对?”
宋晔愣了,不是因为林薇答对了,而是一个人答错竟然也能这么自信。
“我6月。”
“几号?”
“28。”
“嗯?”林薇微微皱眉,有些疑惑道,“不应该啊,巨蟹——竟然是渣男星座……”
宋晔:“……”
没太听懂,但渣男似乎不是个好词。
林薇对上他认真而疑惑的目光,只好说:“这是个玩笑。
少年黑润的眼眸在她身上停留了两秒,之后移开目光,“哦”了一声,眉眼淡淡的,看不出什么表情,静了几秒后,才又慢吞吞地道,“很好笑。”
林薇:“……”
事实证明,他们两个气场不合,
林薇怀疑他真的喜欢原主吗?
这位曾在报纸上被称为港商新贵的名人,究竟是什么样的人?
宋晔很擅长经商,在港城白手起家,一人打拼多年,其中艰辛自不必说,那是不菲的一笔财产,死后毫无保留地全部赠予了方砚棠。
只可惜,即使如此,方砚棠仍旧没能喜欢上宋晔,最后有的也只是遗憾和愧疚。
无怪有人说舔狗舔到最后一无所有,无论是方砚棠还是宋晔,在感情方面都是一塌糊涂,他们都是那个被辜负被抛弃的人。
对宋晔,林薇是抱有一丝同情在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