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下终于可以重温旧梦,舔个过瘾。
靠着自身拥有的夜视能力和微弱灯光,奥狄斯在舔毛的时候看到,亚历山大脑袋圆圆的,长着两只三角形小耳朵,毛发柔软丰厚,颜色非常高雅耐看,没有北极熊那么白,但也不会暗淡。
这模样和奥狄斯记忆中的草原胡狼有点像,但比胡狼好看一百倍。
那是肯定的,因为他们现在不是胡狼,而是经过很多心血慢慢培育出来的捷克狼犬,很多人都觉得捷克狼犬是世界上最帅的犬种。
首先体态健壮,高力量高敏捷,性格无所畏惧,非常能够适应恶劣的生存环境。
因为捷克狼犬是由喀尔巴阡山脉狄莫拜狼和德国牧羊犬培育出来的,他们结合了父母双方的所有优点,单看这些优点其实比德牧更适合当战士。
只不过捷克狼犬引进得比较晚,现在在岗的还是德牧居多。
其二,捷克狼犬虽然有一半犬的血统,但到底基因里还是存在着狼性,他们没有那么温顺老实,骨子里还是野得很,所以很少被选做工作犬。
即便是作为家庭犬,也被很多城市列为烈性犬,不准养。
由此可见,奥狄斯和亚历山大现在呆的肯定不是大城市,不然早就被强行带走了。
此时此刻,两只还没长大的‘烈性犬’窝在好心人准备的小木屋里度过雪夜。
虽然自由,还有神仙眷侣在怀,可是架不住肚子饿,想吃肉!
乔七夕迷迷糊糊地被饿醒,然后本能地开始用嘴巴在奥狄斯的腹部上拱来拱去…找半天没找到奶头,饿得唧唧叫。
“汪呜呜…”好饿哦。
一道娇憨稚嫩的声音在小木屋响起,乔七夕吓了一跳,然后立刻清醒过来,脑子里就三句话。
我是谁?我在哪里?我在干啥?
刚才那道声音怎么听着那么像狗叫呢?
狗,哪里有狗?!
亚历山大眨了眨眼睛,低头一看,很好,我就是那只狗。
再抬头一看,这狗品种长得非常上镜,小小年纪就五官出色,眼神深邃…不是,怎么气质越看越熟悉?
忒邪魅狷狂了…
乔小熊:救命,这狗子有点像我男朋友!
不是像,好像简直就是叭?
奥狄斯凑过去,暧昧地舔了一下小可爱的脸蛋子,眨眼:“汪?”
用这种骚气的方式来介绍自己的身份。
虽然口不能言,但是乔七夕秒懂对方要表达的意思,他在说:黄河黄河,我是长江……
滚!
乔七夕心里高兴死了,嘎嘎嘎嘎,他一高兴就扑了上去,咬着人家奥狄斯的耳朵不停撒野。
“呜呜呜,汪呜汪呜…”
太好了,眼泪流下来,这辈子竟然一睁眼就看到了奥狄斯,而且奥狄斯也没有失忆,甚至仍然保持着一如既往的智商水准。
这真的很难得,堪称奇迹。
要不是肚子饿以及外面太冷,亚历山大都想现在出去跑三圈庆祝一下。
围着什么跑三圈?
当然是围着小木屋跑,他现在还小。
意思意思激动了一下,乔七夕就趴在奥狄斯身上蹬直腿休息,因为他肚子饿呀,没啥力气,连尾巴都不想摇了。
“汪呜。”他觉得他俩应该只有三个月不到点,似乎他刚才迷迷糊糊的时候,还保留着找奶吃的本能。
奥狄斯舔了舔乔七夕的狗鼻子,似乎在安抚他:等停雪了咱们就出去找吃的,乖乖地先睡一觉。
乔七夕:??
为什么他可以秒解奥狄斯的表达,难道狗男男之间点亮了什么不得了的新技能?
那来验证一下,唔,乔七夕在心里随便想了一句:奥狄斯,我爱你。
过了两秒钟,他惊悚地收到对方的回馈:爱我也要睡觉,小可爱,快睡吧。
这让乔七夕怎么睡、得、着!
那他以后怎么还敢在心里骂奥狄斯?
咳咳,没有没有,他没有在心里骂过奥狄斯。
是心有灵犀吗?
似乎没那么夸张,乔七夕琢磨了半宿,发现只有特别想表达出去的内容,对方才会get到。
否则就跟平时一样…
乔七夕松了口气,终于可以安心地睡觉,但其实想想,他简单的世界也没有什么不可告人的。
没准奥狄斯的世界更不可告人,藏着很多乱七八糟的东西呢?
第二天一早,风停了雪也停了,暖暖的阳光普照着这座北方的城市。
小区里的阿姨带着暖暖的粥出来喂流浪狗,怎么说呢,虽然她也带了狗粮,但上了年纪的阿姨总觉得冬天就该喝暖暖的粥。
阿姨来到她放置小木屋的地方,发现里面躺着两只小狗…但似乎看起来又不像一般的小狗,有点像,狼?
不过她也没往深了想,这地方怎么会出现狼呢,应该是长得像狼的小狗罢了。
奥狄斯遇到动静就行了,他非常警惕地看着外面的人类,不过好像对方没有恶意,并且带了食物过来。
小熊,起来吃饭了。
食物总是有限的,奥狄斯立刻拱醒乔七夕,对方在他脖子处抬起头,满脸写着老子还没睡饱:“嗷呜?”
我又不上班,我又不上学,你喊我起来干嘛呢?不知道冬天的早晨最好睡吗?
有食物。
奥狄斯拱了拱他,
“??”亚历山大的狗鼻子嗅到香味儿,立刻一骨碌爬起来,跑出去在阿姨的脚边站好,啊啊啊,阿姨真是人美心善,大好人,今年添丁发大财!
谁能想到一觉醒来就有东西吃呢。
看看这瓦亮的盆盆,这冒着热气的肉糜粥,嘶哈嘶哈,亚历山大的尾巴摇得都快上天了。
奥狄斯,快来吃饭啦!
城市里流浪狗很多的,手快有手慢无。
奥狄斯懒洋洋地站在木屋门口,伸了个懒腰,才走过去等吃的。
肉糜粥还有些烫嘴,亚历山大迫不及待地伸头进入吃了两口,就吐着舌头哈气。
烫死了。
果然心急吃不了热豆腐,但谁叫他饿得前胸贴后背。
奥狄斯一点儿也不急,他安静地待在旁边,目光不着痕迹地盯紧人类的手,似乎害怕她触碰到亚历山大。
天气冷食物凉得快,很快就可以吃了,这只猴急的小狗崽子吧嗒吧嗒地吃得香。
阿姨还以为他会吃独食,寻思着另一条狗这是干啥呀,怎么不上去吃呢?
也太老实了。
吃独食?
怎么可能,乔七夕吃了一半就退下来了让奥狄斯去吃,自己守着周围的动静…倒不是防着阿姨撸狗,他防着其他的流浪狗呢。
奥狄斯嗅了嗅小熊吃过的食物,这是陌生的味道,他没吃过的,不过散发着好吃的香气,分外刺激味蕾,于是他速度不失斯文地吃完。
看着胃口很好的他俩,阿姨嘀咕了句:“胃口还真大啊。”顺便奇怪:“咦,今天怎么只有你俩?”
平时都有好几只狗子的,真是奇怪了,阿姨嘀咕。
乔七夕舔着嘴巴,无辜地眨了眨眼:不好意思哈,刚刚从几吨重的虎鲸转换过来,胃口一时还没跟着调整。
这不一不小心就吃光了。
心地善良的阿姨收拾盆盆走了,亚历山大和奥狄斯这俩只新来的狗子眯眼晒了会儿太阳,亚历山大准备睡个回笼觉,却被奥狄斯叼着后颈:出去看看。
面对陌生的环境,奥狄斯怎么睡得着呢,他对周围的一切都充满了探究欲望。
睡懒觉计划顿时泡汤,乔七夕困嘟嘟地嗷了一声,只好跟上去。
他没有探究欲望!
就普通的四五线城市呗,他住了十几年好吧,闭着眼睛都能描绘出全貌。
有什么好逛的呀,又没钱。
第116章
打着哈欠出去一看,乔七夕猜得没错,这里的确是一个中原地区的四线城市,算是比较靠近南方。
平时不怎么下雪,偶尔非常冷的时候下一场,气温对于在北极生活过的他俩来说不值一提。
清晨的城市非常忙碌,车辆和行人在街上匆匆而过,有扫地的环卫工人,也有赶着上学的学生。
公交车站还有通勤的上班族等车。
路边的早餐店开得热火朝天,散发着阵阵的食物香气,勾得乔七夕馋死了,要知道,他都好多好多年没有吃过人类的食物了,今天早上那一盆没有放盐的肉糜粥根本不解馋。
乔七夕看到人类城市的第一反应就是:好想吃东西呀。
而奥狄斯看到人类城市的第一反应:怎么这么多人类?
因为这里就是人类居住的城市啊!
乔七夕使劲儿吸了一口酸辣粉的香味,立刻打了个喷嚏,小小的动静引起一个路过的学生看他。
而且不止看了一眼,似乎看了好几眼。
这种目光让乔七夕警惕,糟糕,自己和奥狄斯还是太显眼了,跟一般的狗子不一样……
他看着奥狄斯,这哪里像狗啊,明明就是狼崽子:奥狄斯,我们还是躲起来吧,不然一会儿给人抱走就不好了。
要是被有歹心的人抱走那就更不好了,说不定会沦为食物。
好。
奥狄斯也没想到会看到这么多人,周围到处都是他感到很陌生的环境,这样他很不安。
更大的原因是,他们现在还小,似乎除了接受人类的喂养之外,没有别的生存办法。
乔七夕带着奥狄斯原路返回,似乎看出了对方的忧心忡忡,心中也挺抱歉的。
怎么说呢,回到小区生活也不一定特别安全,说不定很快就会有居民看他们长得帅,把他们强行抱回家抚养。
要是遇到好的家庭倒还好,唔,也不行,他俩都是有智慧的,不能接受被圈养!
不行,得和奥狄斯谈谈。
双双回到小区,发现他俩住的小木屋已经有一只狗子占领,乔七夕和奥狄斯都傻眼了。
乔七夕还好啦,非常理解地安慰男朋友:咳,城市就是这样的呀,不管是狗窝还是车位,你走了就不是你的了。
奥狄斯盯着那只狗,浑身散发着不高兴,毕竟他已经把那个木屋当成自己的所有物,活了三辈子还没有这么被挑衅过…
那只占狗窝的狗子被两只狼崽子盯着,顿时有些瑟瑟发抖,乔七夕觉得人家可怜,连忙和奥狄斯说:走吧走吧,我们去找别的窝。
大家都是小流浪,何必互相伤害。
不过小区里最豪华的窝就是那一个,剩下的都被糟蹋得不成样子,奥狄斯挺嫌弃的……
城市卫生咋那么差呢?
乔七夕望着正在打扫小区的工人:人家清洁工又不负责收拾狗窝。
奥狄斯:……
远远的,他看到一只狗在翻垃圾桶,不由发出疑问:他在干什么?
乔七夕看到那只狗就像看到以后的自己,不忍直视地说:他在翻垃圾桶,找人类的剩饭吃。
奥狄斯浑身的毛发都炸了起来:这里很缺少食物吗?
在他的印象中,只有很缺少食物才会去翻人类的东西。
唔,人类不缺,狗挺缺的…
又过了一会儿,一个年轻漂亮的小姐姐出来遛狗,手里牵着一条白白净净的萨摩耶。
好干净好白的一条狗,奥狄斯目不转睛的盯着它,再次发出疑问:你不是说缺食物吗?这条狗挺胖的。
乔七夕:因为有人类喂养它啊,你没看到他脖子上套着狗绳吗,这是被圈养的标志,咱俩就没有。
奥狄斯不解:刚才不也有人类喂养我们。
乔七夕换了个姿势趴着:人家那是义务喂养,不是每顿都有的…
作为一条无主的流浪狗,想要每顿都吃饱饭还是要靠自己去翻垃圾桶,不过呢,乔七夕怎么可能让奥狄斯这么狼狈,他得想办法。
奥狄斯可能是被震撼到了,久久没有再开口,或许他心中也在想着,要怎么做才能让自己和伴侣活得更好。
然而亚历山大对他说:奥狄斯,其实在城市里当狗比当屎壳郎好多啦,咱们也不用郁闷。
不是,没有。
奥狄斯扭头看着亚历山大,他没有郁闷,他很珍惜。
不管是什么情况,只要两个在一起,就不是最坏的情况,他十分珍惜。
乔七夕自顾自地说:其实当狗也可以当到极致,成为众人敬仰的大英雄,以后顿顿有肉吃,出入有座驾,说不定还能坐飞机。
嘿嘿,那太遥远了,目前先说点实际的。
乔七夕踹了一脚男朋友:你想不想成为狗上狗?以后咱制服往身上一穿,走街串巷都没人敢动咱一根狗毛!
奥狄斯对他的话不太理解,又有点理解,主要还是他对人类的社会背景了解太少:说说看。
也对,乔七夕一直给他们讲的故事都是历史,很少讲当代的事物。
战争他说过,英雄是什么奥狄斯也懂,只是对方不知道狗也能成为战场上的一员。
经过乔七夕的讲解,奥狄斯很快也懂了,原来他们也可以攒军功干事业,而不是只能无所事事地流浪在街边。
生存还是毁灭,啊呸,混日子还是干事业,选一个!
是雄性都有战争情怀,奥狄斯知道自己很强,但他的强大从来只体现在捕猎上,而亚历山大向他讲述的人类故事,让他发现人类不仅善于捕猎,还善于构建更好的生存环境,一步一步成为世间最强动物。
强大如人类,可以轻易剥夺其他动物的生存空间,生命和自由等等,全在人类的一念之间。
亚历山大说得对,要么成为狗上狗,要么远离城市去流浪…
如果奥狄斯没有智慧,他应该会选择去流浪,但是有智慧的他认为自己并不比人类差,即使是在人类的眼皮底下和人类周旋,他觉得自己也做得到。
乔七夕:警犬和军犬这一块,算是最光明最透明的一块,没有人会苛刻咱们的伙食和待遇,退役之后也能光荣养老,最重要的是,咱们参与战争,咱们活得有尊严,要是参军呢,你等着,我铁定努力给你攒个一等功,让你有领不完的退休金。
奥狄斯想了想:你希望我给你攒个一等功,让你有领不完的退休金。
乔七夕:……
讨厌,这么聪明干嘛?
他听到奥狄斯问:参军是想参就能参的吗?
当然不是啊,得身体素质强才行,不过我和你肯定可以。
奥狄斯:那为什么还要考虑?